涅沙文申请搬迁国家警察总署遭质疑

【本报消息】柬埔寨国家警察总署总监涅沙文于去年年底向副总理兼内政部部长苏庆亲王递交一份申请函,要求将目前位于桑园区百色河分区莫尼旺立交桥对面的国家警察总署总部搬迁至朗哥区朗哥分区的新地址处,其原因是旧址破旧狭窄。针对上述申请一事,民间组织认为这只是一些官员趁机为自己谋求利益而已。

由国家警察总署总监涅沙文于2017年12月29日签字,但媒体记者刚在本月22日得到的上述信函内容显示,向内政部部长苏庆亲王要求乔迁目前位于桑园区百色河分区莫尼旺立交桥对面的国家警察总署至朗哥区朗哥分区的新地址,原因是旧地址过于破旧和狭窄。

该信函说道,目前的国家警察总署会址缺少工作大楼、训练场、武器仓库、停车场及其他设备仓库等,而随着目前新办公处的成立,日常工作面临着种种困难。此外,旧地址出入口每天出现交通堵塞问题,给出动武装力量带来不便。

涅沙文件总监在函中指出,为了使国家警察总监会址乔迁的工作签署符合标准和更加简捷,国家警察总监申请批准(把上述地址)与Long Ma Invest And Real Estate有限公司的70000平方米土地进行交换。同时,该公司将兴建1栋32米X60米的10层大楼,2栋警力宿舍,并安装有水电、电梯、空调和国家警察总署的围墙等。

国家警察总署发言人蔡金凯表示,实际上旧警察总署总部真的面积有点小,因此国家警察总署要求交换地址是正常的事,没什么问题。而国家警察总署总监签字的上述申请是由王国政府和内政部决定的,并不是国家警察总署总监涅沙文想搬迁就搬迁的,是需要通过王国政府和内政部深思琢虑之后再作最终决定的,因此不存在为个人谋利的情况。

针对上述一事,柬埔寨社会透明度联盟组织主席索芷表示,该交换政府大楼一事或将存有腐败的现象。“交换”一字只是技巧的语言,真实上一定给决定交换的人带来不少的利益。而这种现象就是卖掉高价的土地,为了去找低价的土地。

他透露,这个工作或将存有腐败现象,因为所有的交换没有进行公开竞标,而土地的售价也没有被透露。

据一名不动产分析家表示,目前,位于金边市大道或商业地区的土地价格为4000美元/平方米,而沿着莫尼旺大道、诺罗敦大道理和干隆街大道等路两旁的土地价格则更贵,因为在这些地皮位置尤为突出,非常适合兴建商业大楼、写字楼或公寓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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