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审理大学生被撞案 提控收监肇事司机

【本报消息】金边初级法院法官奔迪于29日下午开庭审理任玛丽开车撞人案。

警方表示,被告为任玛丽(17岁),于29日上午前往陆路交通办事处自首,死者为邓丽达(22岁)。

经过几个小时审讯后,法官裁定引用《陆路交通法》第85条文因鲁莽驾驶而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提控被告,并下令将其羁押候审。

据消息称,本月26日,任玛丽开一辆汽车超速行驶,驶至堆谷区万谷湖1分区十字路口,撞上邓丽达的摩托车,导致其当场身亡。

直到本月29日上午,任玛丽前往陆路交通办事处自首。

根据肇事者的口供称,案发当天,她跟朋友在现场附近吃东西。当她开车回家,驶至案发路段时,因左手边被一辆汽车挡住,因此,才撞上女大学的摩托车。

“当时我惊慌失措情急之下开车逃离现场,途中汽车抛锚就弃车,而坐嘟嘟车回家。”

另外,死者的家属要求肇事司机赔偿20万美元。(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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