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毁容5岁女童 法院判12年监禁 柬华新闻 柬华日报 2020/11/25 547 【本报消息】11月25日,金边初级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暴力致残”案件,经过一番审讯后,法庭以酷刑和残忍行为罪及加重情节罪名宣判涉案妇女罪名成立,被判12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7月14日,一男童与邻家女童互掷石子打闹,结果男童头部被击中受伤,造成失血并缝了2针。案发当天,女童在路过男童家时,突然被男童母亲控制,并使用刀具将女童脸部、脖子、鼻子割伤,导致女童面部毁容。事后,该妇女被警方逮捕送往金边初级法院羁押。 根据柬埔寨王国刑法典,应处其10年至29年有期徒刑。该女童的遭遇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有热心人士出资愿为女童实施整容手术,该妇女的行为也受到广大民众的谴责。 责编 柬华日报 【未经授权,切勿转载】 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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