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部要求工厂企业进行劳动监察系统申报

【本报消息】柬埔寨劳工和职业培训部27日发布通告称,所有工厂、企业业主有义务每年两次进行劳动监察系统自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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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劳工部长毅森兴签发的关于实施自动化劳动监察制度的通告得知,根据柬埔寨《劳工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有工厂和企业业主有义务从2022年6月1日起,每年两次进行劳动监察系统自我申报。

通告强调,每年第一次和第二次劳动监察系统自我申报要分别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之前进行,业主可以通过网站https://sicms.mlvt.gov.kh进行劳动监察系统自我申报。

通告指出,向工厂和企业的工人接种新冠疫苗也是工厂和企业劳工安全和健康的条件之一,为此请工厂业主携手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安排工人接种加强针,并能够确保工厂或企业的正常生产或营业,而且要通过上述网站填写工人接种新冠疫苗的相关信息。

通告称,若工厂和企业业主或者经理未履行上述义务,未定期进行劳动监察系统自我申报,拒绝遵守本通知,劳工部将依法给予罚款或处罚,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子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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