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电影制片人纳税义务再延长5年

【本报消息】据文化和艺术部的官方脸书发帖,柬埔寨政府决定将本地电影制片人的纳税义务再延长5年(2024-2028)。

据该消息还指出,此举旨在鼓励和促进柬埔寨艺术和电影制作。鼓励措施包括:暂时征收15%无形资产预提税(授予本地制作电影放映权);暂时征收柬埔寨电影制作公司所得税;针对暹粒省法尔社会企业(Phare Performing Social Enterprise)马戏团演员暂时征收休闲服务特别税(10%)。

同时,当地和马戏团电影制片人需要登记税务、记录和保存会计记录、提交月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像其他商业公司一样正确履行其他纳税义务,以为加强柬埔寨的财政合规性和税收文化做出贡献。

(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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