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管业(柬埔寨)有限公司关于公章使用的通告!

关于金通公司印章使用的通告

为保证金通管业(柬埔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利益,加强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现本公司仅向广大客户先生、女士们通报如下:

所有公司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必须有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签字或书面柬英文或柬中文授权原件、加盖印章方可生效执行。

未经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印章,擅自私刻印章或有意隐瞒、拒绝登记者,一经发现,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民事、刑事、经济、法律纠纷和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一概与本公司无关。

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对公司所有印章使用拥有唯一的决定权,未经许可(未审批或没有正式授权书)的所有合同、协议书和相关文书一律作废,对相关违章者,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告从2023年4月18起即时生效。

干拉省,2023年4月18日

金通管业(柬埔寨)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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