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国会全票通过宪法修正案

【本报消息】本月11日,柬埔寨国会以125票全票通过了《宪法》第33条修正案。此次修宪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了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者剥夺国籍的制度,标志着柬埔寨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框架迈出了重要一步。

根据修正后的《宪法》第33条,条款新增关键表述:“柬埔寨国籍的取得与丧失,包括国籍的撤销,须依照法律加以规定。”此举在保留现行宪法中公民不被驱逐或引渡保护条款的前提下,为剥夺国籍制度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司法部长高乐在国会阐明,这项权力将受到严格限定,仅适用于犯有叛国行为、勾结外国势力,并严重威胁国家安全、社会安宁与国家根本利益的个人。

高乐部长指出,全球约有150个国家设有类似的法律机制,其中包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民主国家,以及新加坡、韩国等亚洲国家。这些国家普遍将撤销国籍作为应对重大国家安全威胁的法律工具,强调了此项制度在国际社会中的普遍性和必要性。

此次修宪显著强化了柬埔寨打击外部势力干涉内政、惩治叛国行为的法律基础,旨在筑牢国家安全防线,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稳定。这一举措体现了柬埔寨政府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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