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劳工部严打以介绍工作为名索贿行为

【本报消息】柬埔寨劳工与职业培训部于8月7日发布通告,严正警告将对所有以介绍工作为名向求职者索取金钱或物质利益的违法行为采取最严厉的法律措施。

劳工部在通告中明确指出,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柬埔寨境内,以提供工作机会为由,向民众索取任何形式的报酬,均属违法行为,即使求职者“自愿”支付,也无法免除其法律责任。此举被劳工部定义为“劳动欺诈和剥削”。

根据柬埔寨《劳动法》第126条、第260条、第369条,以及《刑法》第377条和第378条的规定,违法者将面临6个月至3年不等的监禁,并被处以相应的罚款。同时,违法者还需承担其他相关的法律责任。

为了保障工人与雇员的合法权益,劳工部呼吁所有受害者及知情民众通过热线电话1286进行举报。

劳工部强调,将坚决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维护健康的劳动市场秩序,确保所有劳动者能够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中求职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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