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政府批准多项消除所得税双重征税协定

【本报消息】柬埔寨政府于10月24日上午召开内阁全体会议,由洪玛奈总理主持,审批通过多项与东盟成员国关于消除所得税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避税的协定。

本次会议审批通过了《柬埔寨政府与老挝政府关于消除所得税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避税的协定》及《柬埔寨政府与菲律宾政府关于消除所得税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避税的协定》,同时通过了《柬埔寨政府与新加坡政府关于避免所得税双重征税和防止财政欺诈协定的第二议定书》修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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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持续与东盟成员国、东盟与中日韩(ASEAN+3)及其他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开展谈判,推动消除所得税双重征税并防止逃税避税。谈判基于国际义务、国际合作及主要投资伙伴等关键标准,并响应相关国家或地区的协商请求。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签署国带来多方面益处,包括吸引和促进国际投资与贸易、扩大税基、促进资本外流,以及通过特许权使用费和技术服务条款推动海外技术和专业知识的转移。此外,协定还有助于保护在海外投资的柬埔寨居民,并通过纳税人信息交换加强税收领域的国际合作,有效预防和打击逃税行为。

柬埔寨政府指出,此次批准的柬老、柬菲协定体现了国际税收政策的核心原则及柬埔寨国内税法法规,同时遵循联合国税收模式,对柬埔寨等发展中国家尤为有利。截至目前,柬埔寨已与11个国家和地区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包括中国、新加坡、文莱、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韩国以及中国香港和澳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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