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杀案”告破 3名被告各判18年
【本报消息】本月25日,金边初级法院法官翁速万烈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杀人案”。
经过数小时的审讯后,法官最终裁定3名被告罪名成立,各被判入狱18年。
据悉,3名被告分别为恩碧(43岁)、能宝(36岁)、奔速尼(42岁)。
据了解,2019年10月16日晚上6时30分,金边市郎哥区沙森宝分区,有市民发现一男子尸体。警方接报后赶赴现场勘查验尸,发现男子尸体脖颈有伤痕,而且随身财物全被搜刮,警方初步鉴定为抢劫杀人案。
经过警方调查,有3名男子涉嫌这起“劫杀案”,还抢走死者的一辆摩托车,经过警方不懈努力调查,最终逮捕到上述3名被告。
(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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