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对等缩短泰公民入境停留期至7天
【本报消息】柬埔寨移民总局副总监宋威斯纳8日宣布,鉴于泰国将柬埔寨公民的入境停留期限由60天缩短至7天,柬埔寨将对此采取对等措施,自2025年6月8日起,所有入境柬埔寨的泰国公民的停留期限也将限制为7天。
宋威斯纳副总监指出,目前泰国在柬埔寨公民护照上加盖的入境章已明确标注停留期限为7天,这与此前允许的60天停留期限相比,是一项显著的政策调整。因此,所有进入泰国境内的柬埔寨公民,必须在规定的7天期限内返回边境。
他强调,为严格落实柬埔寨领导层的指示,并对泰方的措施作出对等回应,柬埔寨也将对所有越境进入本国的泰国公民实施7天的停留限制。当泰国公民护照上的停留时间到期时,必须重新办理相关入境手续并重新盖章,方可继续在柬埔寨境内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