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的对峙

“吱——”

刺耳的刹车声撕裂了清晨的宁静。那天我学会了两个道理:第一,汽车比学生的腿更有路权;第二,当你被撞倒时,第一时间该做的不是检查伤口,而是向司机鞠躬道歉。

那是一个清晨,我走在上学的路上。突然,一辆车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冲到了我身前。我躲闪不及,只能与车来了个“亲密接触”。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司机却气势汹汹从车上下来了,一个黑影压到我面前,不由分说地指责起我来——“你怎么走路的?眼睛长在后脑勺吗!”司机的声音比轮胎摩擦声还要尖锐。我心里委屈极了:明明是他撞伤了我,为什么要责备我呢。想到这里,我不顾身上的疼痛,愤愤地对他说:“你撞倒了人,应该你道歉才对!” 听到我的反驳,他似乎更生气了,一手叉腰,一手伸出一根手指直直地指着我:“你长这么大,没有老师教你尊重长辈吗?没有礼貌的家伙!”

也许是争吵声惊扰了路人,有人将警察叫了过来。警察叔叔推开围观的人群时,我的校服裤腿已经被血粘在了膝盖上。“怎么回事?”警察的记事本翻开的瞬间,司机突然变了一副面孔。他抢先掏出驾驶证,声音陡然低了八度:“警官,这孩子突然冲出来,我根本刹不住啊!”我攥紧拳头,书包带子勒得手心发疼。“我走的是斑马线!”我的声音在发抖,“而且当时是绿灯!”

警察的目光在我们之间游移。他蹲下来看了看我的伤口,又站起身拍了拍车头的刮痕。“都有责任。”他合上记事本,“学生要注意观察,司机更要谨慎驾驶。”司机立刻附和:“就是就是!现在的小孩……”“但您没有礼让行人,责任更大!”警察突然打断他。司机的笑容僵在脸上。“能站起来吗?”他看着我的伤口时轻声说,”下次记得,就算在绿灯下,也要盯着车轮的方向。”

阳光斜斜地照在警徽上,我突然看清了地上两道黑漆漆的刹车痕——它们像丑陋的等号,硬把对错扯成了平局。

作者:广肇学校 四上2班 刘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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