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金边警官酒驾严重事故案宣判!
【本报消息】金边市法院近日对一宗社会关注的严重交通事故案件作出判决。涉案的前金边市警察局会计办公室主任洪兴,因酒后驾驶导致1人死亡、3人受伤,被判处一年实刑,缓刑两年,并处罚金400万柬币。
根据法院于10月14日发布的新闻稿,除上述刑期及罚金外,洪兴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还将被禁止驾驶任何车辆。
该起严重事故发生于今年5月15日下午,地点位于金边市诺罗敦大道文化艺术部前。当时,洪兴所驾驶的车辆突然失控,连续撞击前方同向行驶的三辆三轮摩托车、一辆摩托车及一辆汽车,最终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事故发生后,国家警察总署副总监尊那林已对洪兴作出开除警籍的处分。此案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广泛关注,不少民众对事件表示强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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