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泰军方达成边境重型武器分阶段撤离协议

【本报消息】10月31日,在东盟观察团(AOT)的严格监督与核查下,柬泰军方在柬埔寨奥多棉芷省奥斯曼边境口岸举行了富有成效的地区边境委员会(RBC)会议,并达成一项关键协议:双方将于11月1日起,分阶段从边境地区撤离三类重型武器,包括主战坦克、多管火箭炮及所有类型的火炮。整个撤军行动预计于同年12月31日全面完成。

此次RBC会议由柬埔寨第四军区司令宝兴与泰国第二军区司令维拉库特·拉辛共同主持。东盟观察团(AOT)驻柬埔寨及泰国代表列席会议,其核心职能是监督、核查并确保相关停火协议得到全面而有效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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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和平协议,分阶段撤离重型武器

双方在会后发表联合声明,强调此次协议旨在落实此前柬泰边境事务联合委员会(GBC)第二次特别会议成果及《吉隆坡和平协议联合声明》精神。双方一致同意,通过分阶段调整重型武器部署,在边境地区建立信任、促进互信与稳定。

协议明确划分了需撤离的重型武器类别:

A类: 配备两门及以上火炮的多管火箭系统。

B类: 所有使用105毫米至155毫米弹头的牵引式或自行火炮。

C类: 装甲车辆,特别是主战坦克。

三阶段撤军,全程透明受监督

重型武器撤离行动将分三个为期三周的阶段实施,全程由东盟观察团(AOT)监督核查:第一阶段 11月1日至11月21日,第二阶段 11月22日至12月12日,第三阶段12月13日至12月31日。

双方同意与AOT协调开展核查、文件记录及信息发布工作,以确保执行过程的透明度、问责制及公众信任。联合声明严正指出,任何隐瞒或歪曲武器数量与类型的行为,都将被视作缺乏推动两国关系正常化的诚意。

持续对话机制与初步和平举措

此次撤军行动是落实10月26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签署的和平协议的重要步骤。该协议由柬埔寨总理洪玛奈与泰国总理阿努廷共同签署,并在美国总统特朗普和马来西亚总理安华的见证下生效。为展现推动和平的诚意,柬泰双方已于协议签署当晚率先撤回了两辆装甲车至原驻地。

为持续推进后续工作,柬泰RBC秘书处计划于11月15日在AOT监督下召开会议,规划第二阶段具体安排,并将在双方商定日期讨论第三阶段执行细节。相关会议可采取线上或线下形式,以确保及时协调与高效落实。

会议于当天下午3时47分圆满结束,双方签署了关于重型武器调整的会议纪要,并重申将全面有效履行协议内容。柬方表示,坚信此举将为两国恢复边境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秩序作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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