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达拉涉诈骗罪被立案调查 社会新闻 柬华日报 2024/10/14 4,435 【本报消息】近日,柬埔寨内阁事务部国务秘书东达拉涉诈骗罪被金边初级法院检方立案调查。 金边初级法院发言人普隆速波于本月14日向记者透露,检方依据《刑事法》第377条和第378条的相关规定,对东达拉进行立案调查。 据悉,在接到民众的投诉后,金边警方于10月10日下午将东达拉传唤至警局配合调查。 根据《刑事法》第378条的规定,诈骗行为可处以6个月至3年的有期徒刑,并罚款100万至600万柬币。案件的进展将继续受到关注。 文章:伟成 责编 吕占元 【版权声明:未获《柬华日报》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或改写。 已授权者请注明“来源:《柬华日报》”。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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