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税务总局6月1日起征收汽车养路税

【本报消息】柬埔寨税务总局21日发布通告,宣布将于6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征收2025年度汽车养路税。

通告称,各车主可在上述时间内,前往全国各省、市、区税务分局缴纳养路税,或通过加华银行、爱喜利达银行、安达银行、大众银行、J Trust Royal银行、Sathapana银行、柬埔寨邮政银行、ABA银行、FTB银行、Wing银行、Maybank 、Chip Mong 银行、KB PRASAC 或与财经部签署谅解备忘录的银行等缴纳税款,也可直接通过“GDT Taxpayer App” 手机应用程序在线缴纳。

通告指出,外国驻柬使馆、领事馆等车辆无需缴纳养路税。然而,此类车辆须向税务总局提交申请,以获取报税表,完成相关备案手续。

税务总局提醒广大车主,养路税征收期限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与地方政府合作,依法扣留未缴纳税款的车辆,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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